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公示标题: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1 09: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6 09:3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6-01 10:41:20
公示内容
根据 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 ——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市直﹝ 2023﹞056
工程名称: 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 ——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招 标 人: 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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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 报价 下浮率 |
质量 要求 |
设计 工期 要求 |
项目负责人名称及证书编号 |
综合 得分 |
排序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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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1.15%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签订合同 后 10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黄新华 , 2200101147272 |
95.5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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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54%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签订合同 后 10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梁良, 2100101126541 |
74.7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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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00%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签订合同 后 10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金峰, 2200101147258 |
67.59 |
3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 乙级 工程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
(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3 年 05 月 26 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 2 人;
2、评标专家 5 人,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 1) 广东宣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4)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依据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资格评 审、响应性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 4 家投标 企业均 通过初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 法。 评标委 员会按 招标文件第三 章第 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前 3名的投标 企业 为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 无。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1)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联系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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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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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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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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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