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评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公示标题: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4-30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06 09:3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4-30 16:44:18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1323-04-01-11022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安墩、白盆珠、多祝、九龙峰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5年4月29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3家,名单如下: 1、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惠东县广源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 3家投标企业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结果 本着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东县广源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下浮率: 5.00%。 第二中标候选人: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 5.00%。 第三中标候选人: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 10.00%。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东县广源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 5.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 60日历天。甲方提供勘察报告成果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何海云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 1300101061294号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惠东县广源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 5.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 60日历天。甲方提供勘察报告成果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 郑明权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设计项目负责人:水文与水资源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 1800101044432号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文与水资源高级工程师。 |
|||||||||||||||||||||||||||||
|
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 10.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 60日历天。甲方提供勘察报告成果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 吴建廉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闽 G409-0074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 条件 |
资格情况 |
1、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
|||||||||||||||||||||||||||||
|
业绩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交投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惠东大道 725-757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896603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2-8827339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 619-3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3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6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8891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