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门市发布时间:2025-11-20来源: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
  • 规模: 从瀚蓝(开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东南侧围墙预留蒸汽管道接口处作为设计起点,沿着围墙向西南敷设DN3O0蒸汽管道,穿越进厂道路,经绿化带穿越广湛公路,沿潭江/锦江管理范围线外侧架空敷设,其中过莲塘水段采用桁架架空跨越方式,终点为恩平市沙湖镇莲塘水西侧。蒸汽管道主要采用架空敷设,在穿越厂区大门和路口处采用直埋敷设,穿广湛公路采用顶管穿越,过莲塘水段采用桁架架空跨越。架空蒸汽管道外径为D325mm,保温层厚度220mmm,蒸汽管道保温层外表面温度≤50℃;直埋蒸汽管道采用预制保温管,保温层厚度为180mm,钢质外护管规格为D720x8。(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

标段(包)名称: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

公示标题: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1-20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1-24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1-20 23:00:00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783-04-01-261599
投资项目名称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
招标项目名称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
标段(包)名称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
公示名称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1-17 09:30
评标情况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共由7名评委组成,评标工作于2025年11月17日10时30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经评审,7家投标人:山东英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德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初步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7家投标人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打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英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东英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308902.84元
质量承诺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通过当地管理部门验收。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工期(交货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邹连军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鲁237202220238659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编号:鲁建安B(2023)8024594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7135690,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20]090987,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和GB2级-TS3837D27-2025
业绩情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496545.32元
质量承诺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通过当地管理部门验收。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工期(交货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李卫君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320240219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编号:粤建安B(2023)0021215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编号:D244016548,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23077,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和GB2级-编号:TS3810118-2026
业绩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 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副楼509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伦工 联系电话 0757-862285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0-2233577
联系地址 开平市长沙虹桥路2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0 23: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24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pdf 第一中标候选人.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瀚蓝(开平)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瀚蓝固废至沙湖交界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