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09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12 17: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04-09 16:44:1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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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1323-04-01-857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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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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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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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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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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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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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 4 年 4 月 8 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东 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 监理 -土木工程、监理-给水排水、监理-园林绿化 。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5 家,名单如下: 1、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惠州市正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惠州广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广东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 5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 无。 ( 八 )本着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正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广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202 4 年 4 月 8 日 。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东 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下浮率 为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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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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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下浮率 |
1.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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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 10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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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钟建杰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20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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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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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 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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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2、金龙大道(惠城区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 3、丰奎路道路工程 4、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一期市政道路“两纵”(宝山大道、宏光大道)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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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 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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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0752-8529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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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2-88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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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飞鹅路 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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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4 月 9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 年 4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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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889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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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诚逸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