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
- 项目地址: 横沥
- 规模: 本项目为横沥镇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878.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391.9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3574.47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1817.46平方米,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配套、地下停车库及设备房等配套设施;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米 ; 准) 招标内容: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包括:工程设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工程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3-11-28 09:30:00
公告内容
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
3、招标人: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横沥镇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878.4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391.9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3574.47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1817.46平方米,拟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配套、地下停车库及设备房等配套设施;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 米。(限额设计,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9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中标人配合服务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投资金额: 约4032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897.10 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项目(一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工程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给排水(含雨污分流)、电气(含强电、弱电)、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一星、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区内道路、道路排水电气、围墙等)、幕墙和构筑物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东莞市关于房屋市政工程设计的相关阶段要求。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 。
□(3)其他, / 。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
(三)开标记录:
1、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召开开标会。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交易系统中填写的最高投标限价无误。
3、参加的投标单位共5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通过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共5家,无效投标人共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在线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 5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通过审查并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 5 家。
6、投标人对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8、开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1.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深圳中灏国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4.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废标情况说明:无废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商务部分无透露投标人技术部分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85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0-3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 | 0-2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设计出图 计划构想 | 0-2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时间的合理性出图计划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的 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 0-3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把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总平面规划布局 | 0-2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整体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规划设计方案是否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合理利用地形环境,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是否和谐统一,是否满足使用方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是否有考虑两地块间联动;是否考虑人车分流;能否充分协调好与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方面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0-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对本项目设计 重点、难点的理解 及合理化建议 | 0-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8 | 设计创意和建筑风 格 | 0-10 | 评审内容:对建筑造型应简洁大方富有美感,色彩风格应清新现代,同时应富有创意和自身特色,充分考虑整体成本控制,并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 统一等方面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9 | 建筑功能布置
| 0-15 | 评审内容:对建筑平面是否按功能合理布置并符合各项功能要求,是否空间分 明和功能明确,是否符合使用方的习惯和需求、是否有利于建筑物各项功能的实现,是否重视自然采光和通风,朝向和开窗是否合理、 建筑物各系统设置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环保节能
| 0-5 | 评审内容:对规划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倡导绿色建筑等方面进行评定。评价指标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自然通风与光照利用、生态 循环再利用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1 | 景观设计
| 0-5 | 评审内容:对设计方案是否较好的考虑景观设计,如与周边景观的呼应屋顶绿 化景观等方面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2 | 规划控制性经济指 标的控制
| 0-5 | 评审内容:对设计招标项目的特点,对项目规划控制性经济指标的控制,是 否合理并满足规划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定。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3 | 对投标文件中工程 项目投资分解表的 建安费的评价 | 0-5 | 评审内容: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投资分解表的建安费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 及是否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建安费等方面进行评定。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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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技术部分页数要求 (不含封面、封底) | 不扣 分或 扣 5 分 | 不宜大于 200 页,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得分扣减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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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管理体系 | 3分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 3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同时具备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否则不得分。) |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8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①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万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2分; 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万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1分,本分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 8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①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 分; 本项最高得4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4 | 价格评分 | Y= /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产业园区(工业区)房屋建筑工程类;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 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 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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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汇总如下: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1 | 投标单位1 | 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 | 73.53 | 有效 | 7 | 80.5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 | 投标单位2 | 深圳中灏国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有效 | 82.76 | 有效 | 15 | 97.76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3 | 投标单位3 |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 有效 | 76.38 | 有效 | 3 | 7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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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单位4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 | 78.09 | 有效 | 15 | 93.0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5 | 投标单位5 |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有效 | 71.93 | 有效 | 3 | 7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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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深圳中灏国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5.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圳中灏国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