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5-09-22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规模: 工程总投资额:15840.70万元,建安工程费为:7147.85万元。本项目路线全长1578米,呈南北走向,起点与金瑞大道相交,终点与金竹路相交。道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3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线、电力管线、给水管线、建筑工程及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 范围: 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公示标题: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2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2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9-22 20:14:53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981-04-01-459468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18日

评标情况

详见本项目评标报告

第一候选人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下浮率(%):14.89、投标总报价:697477.37元

质量承诺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麦厚志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00896033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第二候选人 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下浮率(%):14.88、投标总报价:697559.32元

质量承诺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詹黛君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 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0073348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第三候选人 高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下浮率(%):14.92、投标总报价:697231.51元

质量承诺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何灯辉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4048788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看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办公大楼六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69837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高州市文明路38号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23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9-26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资格评审结果公示.pdf B值确定表.pdf A值确定表.pdf 评标报告-金旭路监理脱敏.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pdf 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pdf 高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