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评标报告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6-02-02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规模: 本项目拟对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新塘村、庄田村等村建设供水管网约2公里,改造约28公里;新建排水、排污管网各约3公里,改造各约2.31公里;新建排水、排污检查井各约60个,修缮各约46个;新建村道、巷道约10公里,改造约12.9公里;道路黑底化改造约10公里,道路标识标线约10公里;三清三拆约4500处,三线整治约23.5公里;溪河沟渠清淤除草600立方米;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点17个,改造垃圾中转站2座;配套建设停车位240个,充电桩55个,广告牌200个,智慧视频监控15套;铁皮棚改造约3000栋,农房微改造约100栋,周边基础设施及环境提升工程约6项等相关基础设施工程
  • 范围: 根据基础资料,完成勘察设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如招标人有要求,可分阶段出具勘察和设计成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6-01-30 13:30:00

公告内容

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评标报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已由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源发改投审 [202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6-441602-04-01-131515,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源市源城区环万绿湖源西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 标。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委组长:*** ,评委成员:***,***,***,***(招标人 代表

三、投标文件递交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月 30 9:30 止,共有 4 家投标单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 (主)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主)同创鸿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主)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深圳市中鹏城勘测有限公司

四、开标

详见开标记录表

五、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于 2026年1月30日 10 30到达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5 室,随即评标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查阅了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并推荐 ***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形式评审 ,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4家投标单位全部通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报价评审 ,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下浮率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主)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0.560%

40.00

8.74

49.97

98.71

1

2

(主)同创鸿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0.380%

25.00

7.46

49.96

82.42

4

3

(主)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0.000%

28.50

7.36

49.77

85.63

3

4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深圳市中鹏城勘测有限公司

0.890%

31.00

7.56

49.89

88.45

2

六、最终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按得 分(评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结果如下:

投标人

总分

排名

备注

(主)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98.71

1

1 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深圳市中鹏城勘测有限公司

88.45

2

2 中标候选人

(主)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85.63

3

3 中标候选人

本次开标、评标过程均在 河源市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 下、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见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以及招标文 件的规定进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通信工具按规定关闭。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