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 规模: 1)对县城污水厂一期设施设备更新提标改造,改造规模2万m3/d;(2)对县城1、2、3号污水提升泵站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规模分别为1.5万m3/d、1.5万m3/d、3.0万m3/d;(3)完善五华河罗湖段污水收集系统,更新改造污水主管网约2.3km;(4)对高级中学到县城污水厂主管进行修复重建、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道约1.8km;(5)对人民公园管渠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更新改造排水管道约6.0km
  • 范围: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勘测、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绘制地形图,制定勘察纲要,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编制管线探测报告、协助勘察报告审查备案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及设计变更、新增(调整)单价的相关工作等,并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办理相关的审批、验收、备案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并负责与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沟通设计方案,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

标段(包)名称: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11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1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7-11 18:00:00

公告内容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定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1424-04-01-253829

投资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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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定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5 . 7 . 10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定标 候选人

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607108.93元

投标下浮率

3.5 0 %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期

(交货期)

90日历天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姓名

温继业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 AY136100486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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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 设计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亮

资质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CS162200143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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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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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候选人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778277.55元

投标下浮率

1.00%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期

(交货期)

90日历天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宇光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 AY194401586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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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 设计 项目负责人姓名

余涛

资质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CS113200488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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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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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候选人

(主)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科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504407.75元

投标下浮率

5.00%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期

(交货期)

90日历天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姓名

董荣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 AY064400248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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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 设计 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健聪

资质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CS114400556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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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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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 60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3-443061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五华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4435883

联系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 71号建设 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7 11 18: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 5 7 15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定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202 5 7 11

相关附件

开评标过程资料(已除密).pdf 定标候选人公示.pdf 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ar 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rar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