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03-21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平远县全县12个乡镇
  • 规模: 1、建设规模及内容:完善约12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资源化预处理罐约116个;修复提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约41座;配套完善收集管网约129.4km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等。3、招标控制价:109578566.57元;其中建安工程最高限价为:107957566.57元,设计最高限价为:1621000.00元;4、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全县12个乡镇;5、建设工期:730个日历天(含设计45个日历天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公示标题: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3-21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2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3-21 23:00:00

公告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定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1426-17-01-85962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公示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定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5 . 3 . 18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定标候选人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梅盛珍宇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07606152.37,投标下浮率: 1.80 %

质量承诺

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720个日历天(含设计 45 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国勇

施工项目负责人:黄逸华

资质资格

刘国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3201191

黄逸华: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2020210165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定标候选人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07266458.80,投标下浮率: 2.11 %

质量承诺

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720个日历天(含设计 45 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思佳

施工项目负责人:范张

资质资格

刘思佳: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4401379

范张: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18202001184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定标候选人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宸熙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07726688.79,投标下浮率: 1.69 %

质量承诺

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710个日历天(含设计45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恒

施工项目负责人:徐红日

资质资格

周恒: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33201496

徐红日 一级注册建造师 /冀143201520161474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平远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平远县平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 162号、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建设路142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827426、0753-889690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8827451

联系地址

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 162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3 21 23 :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 5 3 25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平远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平远县平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 5 3 21

相关附件

候选人公示资料.rar 定标候选人公示.pdf 形式评审统计表.pdf 投标人资格评审统计表.pdf 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pdf 响应性评审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