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虎门
- 规模: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连升北路与人民北路的相交路口,由西向东沿规划线位跨越莞太路,下穿滨海大道和广深高速,终点接人民东路,道路全长约1585米,其中路基段长885米,U型槽长440米,桥梁长度260米 ; 准。)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按设计部门出具并经发包人审定的勘察任务书,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3-11-17 09:30:00
公告内容
1、工程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
东莞市虎门镇
3、招标人: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连升北路与人民北路的相交路口,由西向东沿规划线位跨越莞太路,下穿滨海大道和广深高速,终点接人民东路,道路全长约1585米,其中路基段长885米,U型槽长 440米,桥梁长度260米。规划红线宽42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每小时。
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45 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检测等外业工作成果,并出具并经招标人审定的勘察任务书,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概算编制送审稿 6 份;
(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在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 15 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概算) 6 份;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5 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 25 天(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外业工作以及初步设计评审后修编文件、施工组织方案设计、预算(含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三级清单)送审稿6份;
(4)施工图设计评审后,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编,在收到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之日起 20 天(日历天)内提交修编稿施工图设计文件 6 份,预算(含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 6 份;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所有结算完成为止。施工期暂定 36 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 2 年。
发包人视情况有权要求设计人加快勘察设计工作进度,提前提交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最终成果计算书等,由于本项目由西向东沿规划线位跨越莞太路,下穿滨海大道和广深高速,设计人应承担与广深高速项目对接协调工作,保证本项目开展工序与广深高速项目工程进度一致,设计人无权拒绝,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若因与广深高速项目协调沟通等问题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延期,发包人视情况有权向设计人进行追责,并提出索赔,详细勘察设计周期见合同条款。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本工程总投资约为57827.7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8019.85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按设计部门出具并经发包人审定的勘察任务书,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2)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含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设计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编制相关汇报材料(如 PPT、建设方案效果图及展板等))(如需要))。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
2
3年11月16日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
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
、
、
为招标
人专家代表,
、
、
、
、
、
为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1.
2023年
11
月
16
日09时30分
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5
)
召开投标会。
2.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
4
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共
4
家,经系统及人工辅助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
4
家投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
4
家投标单位,未通过的投标人共0家。
6.本次投标会共开启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
4
份,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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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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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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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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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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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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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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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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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无。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详细评标办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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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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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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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
①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2 %,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业绩评分标准对照表
|
业绩评分标准
|
|
|
①
|
增加完成
1
座类似工程的
隧道
工程勘察设计加
5
分,最多加
10
分;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5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
对本项目隧道工程的看法、建议及方案③
|
10
分
|
看法、建议及方案的合理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
分
|
20
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加
3
分;
③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
1
个合同段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5
分,最多加
5
分。
注:1.人员资格证明需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 件。2.人员业绩证明: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 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
||
|
2.2.4(3)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
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
2
。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注:
①
E
1
取0.2,E
2
取0.1;
②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0
分
|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得基本分
/
分;近
/
年内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加分:
(1)
(2)
……
本项累计得分最高
/
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土建与交通工程
|
25
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得基本分
15
分;
②
在此基础上,近
5
年内满足:
①
得(
10
分)。
注:1.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登记,须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业绩信息”的单个项目信息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初步设计结束时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时间为准。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2.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3.提供的设计业绩可为单独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勘察业绩可为单独的勘察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若提供的勘察设计业绩均满足上述加分条件的,可分别按勘察和设计业绩予以加分。
|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
分
|
履约情况
|
7.5
分
|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7.5
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4
分/次;
(3)
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
扣
1
分/次。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信用评价
|
2.5
分
|
信用等级分值(
2.
5
分)
信用等级为AA、A、B、C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
2.5
、
2.4
、
2.25
、
1.7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
||||
(1)评标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9:30时
至2023年11月17日13:30时
;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9)。
3
.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4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2)资格评审
通过家数:
4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3)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分,具体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详见评标附表。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5.64
|
44.75
|
9.59
|
79.98
|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6.57
|
54.9
|
9.58
|
91.05
|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1.69
|
54.9
|
9.63
|
96.22
|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3
|
54.9
|
9.57
|
91.77
|
1、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4、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附件详见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