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惠州市发布时间:2023-10-12来源: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监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10-12 15: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0-17 15: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10-12 14:34:16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1303-04-05-565064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 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阳区象岭产业园地块四(含将军湖路部分路段)场平工程( 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年 10月11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2人;

2. 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广东博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广东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广东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 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五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序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1

广东博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56

2

广东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816

3

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560

4

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781

5

广东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243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 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招标人组建的“工程服务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库(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为: 0.73% 。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一

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0.73%)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

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磊

资质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724359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B栋7-8层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752-338998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2-3819329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3 10 12

公示结束日期

2023 10 17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联系电话:0752-3911975)。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册 商务公示版投标文件.doc

项目开标时间:2023-10-11 公示开始时间:2023-10-12 公示结束时间:2023-10-17

相关附件

第一册 商务公示版投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