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惠州市发布时间:2025-10-1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 规模: 投资额(¥30,000,000元) 服务内容: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的建设任务约1万亩,总投资约为3000万元 ; 基数计算,执行当前的计算标准(或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按财政核定工程施工费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规定费率和合同约定的下浮率计算测绘服务费
  • 范围: 新建小型水源工程、衬砌渠道、渠系建筑物、维修田间道、生产路等,实施培肥地力、保水保肥、高效节水等工程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和提升土壤质量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_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标段(包)名称: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公示标题: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12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1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0-12 00: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1322-20-01-242227
投资项目名称 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标段(包)名称 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公示名称 2025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信用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1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14 10.00 20.00 19.96 71.10
2 广东浩禹建设有限公司 23.29 5.00 20.00 19.88 68.17
3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14 5.00 20.00 19.76 65.90
4 惠州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86 20.00 20.00 19.79 91.65
5 广东粤水建工有限公司 24.57 15.00 20.00 19.78 79.35
6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29 10.00 20.00 19.88 79.17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惠州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441322MA51TAP79J 1 下浮率(%):1.66 合格 90日历天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2023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官山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2022年度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寨岗村、溪联村北片区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杨嘉银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2420240785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水安B20240000766

业绩:/

广东粤水建工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KM8Y3Y 2 下浮率(%):3.00 合格 90日历天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2023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黄壮锐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2220221956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水安B20220001143

业绩:/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14265537R 3 下浮率(%):1.83 合格 90日历天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梅县区白渡镇江南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丰顺县榕江北河左岸罗湖桥至金河大桥段堤路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杨生政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0620080554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水安B20180000218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惠州市博罗县博惠路 83 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丘工 联系电话 0752-629670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52-2802881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2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