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项目包含西部临江大道、白云二线连接线、江天际南侧内部道路、滨江生态环境整治四部分:(一)西部临江大道:新建道路,北起白云二线连接线,南至江天际配建支路,长约1.28公里(其中煤涌-潭溪路段由企业实施,长约0.43公里;煤涌-石门水厂段东半幅由地块配建,长约0.40公里),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总长96米,桥梁最大单跨为54.5米;(二)白云二线连接线:新建道路,西起西部临江大道,东至黄金围大道-凤凰路交叉口,长约0.61公里,红线宽度26米(水厂段实施宽度为19.5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三)江天际南侧内部道路:非规划市政路,长约400米,本次仅做修整。(四)滨江生态环境整治:西部临江大道-白云二线连接线交叉口西侧,长度约270米,面积约2993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绿化等工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9730.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7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493.1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7511.00万元),预备费1058.08万元 ; 桥梁总长96米,桥梁最大单跨为54.5米☑含四等水准测量☑城市次干路。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③承担勘察或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招标公告第3.1条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设计企业参与投标但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招标公告第3.1条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 范围: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4.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四等水准测量、现状地形图测绘、道路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测量等勘察工作。2.4.2.2设计部分(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设计其他服务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2.4.2.3施工部分①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②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 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⑤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⑥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西部临江大道(一期)
标段(包)名称: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标题: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23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2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23 16:31:15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12-440111-17-01-78326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标段(包)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公示名称 | 西部临江大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09:30:00 | ||||||||||||||||||||||||||||||
| 评标情况 |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1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321294 | 1 | 189493070.21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 220日历天 | 通过资审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日胜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120220158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2 | (主)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360000727776803R | 2 | 187684018.67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 220日历天 | 通过资审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颜毅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赣1362018201900609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3 | (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91510100MA61RKR7X3 | 3 | 189858079.07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 220日历天 | 通过资审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金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川1512018201902579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31号四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8617844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212546,020-862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3-23 17: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3-27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