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实施机构运营的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范围内的相关建构筑物及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根据实施机构提供的测绘资料,项目总可利用面积约为22150.00㎡,拟安装的光伏组件数量6550块,组件功率630Wp,总装机容量约为4126.50kW。其中,建筑物屋顶光伏面积约5317.00㎡,利用污水厂水池空间搭建钢结构光伏面积约15936.00㎡,其他(地面光伏、车棚等)铺设光伏面积约897.00㎡。项目充分开发利用湛江市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屋顶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126.50kW
- 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实施机构运营的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范围内的场地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公示标题: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09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09 00:00:00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 ||
| 标段(包)名称 |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 ||
| 公示名称 | 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12-03 09:30 | ||
| 评标情况 | 截止至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4家投标单位(上海景旦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乾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信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秉煜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对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排序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元) 评标总得分 备注 第一名 上海景旦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4000000.00 80.60 / 第二名 四川乾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686600.00 38.43 / 第三名 福建省信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686600.00 38.33 / 第四名 秉煜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13686600.00 35.73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景旦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4000000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工期(交货期) | 900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资质资格 | /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乾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3686600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工期(交货期) | 900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资质资格 | /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信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3686600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工期(交货期) | 900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资质资格 | /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冯工 | 联系电话 | 0759-313508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8116803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9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2-09 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2-12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