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州市发布时间:2024-12-20来源:中正国标招标平台
  •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
  • 项目地址: JSH-C02-05-01地块
  • 规模: 项目位于金山湖片区JSH-C02-05-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不兼容商业用地),占地面积:62754平方米,容积率:≤3.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88262平方米(其中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170平方米
  • 范围: 2.1工程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 2.2招标人:惠州市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JSH-C02-05-01地块 2.4招标预算:人民币813.19万元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范围内的全部检测、监测工作(不含水土保持监测、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及工程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及相关监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2)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包含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监测的检测内容(须同时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

标段(包)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

公示标题: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0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23 18: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12-20 18:00:00

公告内容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检测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二)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有 5家,分别是:

1)广东省有昇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3)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4)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5)广东中泰检测有限公司、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4 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分别为:广东省有昇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初步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广东中泰检测有限公司、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于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广东中泰检测有限公司、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于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八)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东省有昇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二)定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三)定标委员会: 5人;其中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投票表决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一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 下浮率 /投标价

下浮率: 30.1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工期要求

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期限从本检测监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 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拟派项目 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刘黔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刘黔

证书编号: 2400101253361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业绩情况

1、 惠州市智慧停车场三期工程之惠港中学停车场、惠台学校停车场、四环南路停车场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2、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金山院区一期)工程检测

3、 金山新城明德路、体育南路等 5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校项目基坑、边坡及上部主体监测

5、 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雨水箱涵迁改工程第三方监测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下浮率 /投标价

下浮率: 30.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工期要求

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期限从本检测监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 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拟派项目 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谢振生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谢振生

证书编号:鲁 200700133200824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业绩情况

1、 博罗县滨江西路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2、 仲恺创新投智能制造厂区扩建工程

3、 仲恺中学初中部扩容项目(二期)

4、 广州公司城市之光项目地块三安置房及配套项目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工程

5、 萝岗车辆段地块项目基坑和主体沉降观测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下浮率: 30.06%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工期要求

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期限从本检测监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 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拟派项目 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杨帆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杨帆

证书编号: 2200101155644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业绩情况

1、 古塘坳小学改扩建项目采购工程检测服务;

2、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永湖派出所业务用房(主体结构检测)

3、 港澳青年科创园配套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4、 洪梅大桥整体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期第三方监测 (二次)

5、 澄饶快速路一期工程 (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头六合产业园起步区段)及永合连接线新建工程软基监测项 目。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市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 20号小区三新南路2-1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楼7楼708、709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莫工

联系电话

0752-7218311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菊花一路8号真维斯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400-860-0752)。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1、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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