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
- 项目地址: 虎门
- 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25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954.64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3156.26平方米,地下约14798.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号业务楼、2号备勤楼、3号地下室和室外工程,最大层数16层,地下室2层,最大建筑高度74.9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7954.64㎡,结构最大跨度21.55米
- 范围: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智能化预埋工程、室外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
评标结束时间:2024-01-16 17:30:59
公告内容
(一)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
(2)建设地点:
虎门镇连升路虎门地标住宅楼对面
(3)建设单位: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25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833.62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3064.96平方米,地下约14768.6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号业务楼、2号备勤楼、3号地下室和室外工程,最大层数16层,地下室2层,最大建筑高度74.9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7833.62㎡,结构最大跨度21.55米。(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8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1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6月01日
。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225792398.92
元。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智能化预埋工程、室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第一阶段开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第一阶段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19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共19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细见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19家投标单位均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及相关附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9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7、第一阶段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8、第二阶段开标会会议纪要:
9、2024年01月16日10时0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第二阶段开标会。
10、
解密第一阶段封存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经人工核对,系统中填写的最高投标限价准确。
11、
经系统自动核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本次开标会共开启投标文件价格部分19份,价格部分有效的共19份。
12、
经人工确定企业信用分分类,未出现信用分相同且影响企业信用分类的情况。
13、
价格部分有效的共19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投标系统资格审查且价格部分有效的投标人数量在16家及以上时,需要进行筛选环节。
14、
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一资质的招标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7款第2条规定本项目采用筛选方法二。详见:《开标过程要素确认记录表》
15、
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摇珠机放入12至15号球,分别代表对应的入围投标人数量。本次抽中14号球,故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为:14。详见:《开标过程要素确认记录表》
16、
因P
×(1 2%)超出招标最高限价时,招标人在0%、0.5%、1%、1.5%、2.0%中通过摇珠机抽取确定。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随机因子K,摇珠机放入1到5号球,此次抽取为1号球。随机因子K为0%。详见:《开标过程要素确认记录表》
17、
由系统计算投标基准价,形成投标人筛选得分排名。系统公布第二阶段开标结果。打包相关评标数据,并同步到评标系统。详见:《入围筛选/排名规则表》
18、
第二阶段开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广东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广东善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广东星凤建设有限公司
5、广东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7、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东莞市东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0、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3、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锦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的情况。
技术标部分: 无。
商务标部分:
无
。
价格标部分: 无。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
前
附表
1
评标办法
前
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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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
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
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②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4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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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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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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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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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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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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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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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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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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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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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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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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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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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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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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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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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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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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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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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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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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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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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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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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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8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
评标办法前附表2
评标办法前附表2-1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30
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0-3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0-5
|
评审内容:有
健全的
安全保证
体系
制度,配备
足够
的
符合
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安全管理
的资料管理
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0-2
|
评审内容: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
到岗、
专人负责,
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企业
有
完善
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
奖惩
制度
;
承诺
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
企业
有
完善
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
包括
:
设立
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
人员
配备齐全、
保修
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
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0-5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0-3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0-5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0-1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0-3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9
|
应急
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0-3
|
评审内容:是否有
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和
抵抗风险的措施
,
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5分
|
不宜大于
200
页,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资质
|
0-1分
|
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得1分;
本项最高得1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
2
|
财务情况
|
0-2分
|
经技术标暗标部分
和
商务标部分
有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中,在连续三年(2020、2021、2022年)均盈利的前提下,
■近3年累计营业额排名前三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
①
投标人需提供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统计的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原件扫描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
②
若为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
|
3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0-2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0.25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本单项最高得0.5分。
本分项最高得2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或协会颁发的红头文件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④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记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
4
|
企业类似业绩
|
0-5分
|
投标人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每完成1项
合同金额≥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竣工验收合格
证明材料上记载的竣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双方签证盖章页等能反映评审因素信息即可)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三项材料缺一不可);③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2、如采取商务标评标,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如采取范本内预设类目,分值不得大于范本各类目预设最高分值。
3. 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2-3
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
|
Y=6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
=Y-(
(
|Gn-T|*100
)
/T)
*H
Yn:
投标人价格得分;
Gn:
投标人投标报价;
T:
在有效投标文件中
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
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
3
到
4
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
投标报价平均值
;
□
最低报价
;
H
:扣分系数。当
Gn>T
时,
H
=
2h
;当
Gn
|
注:1.
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
60
%
2.
价
格评分
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
.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
1
|
投标单位1
|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09
|
6.5
|
55.06
|
84.65
|
|
2
|
投标单位2
|
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东锦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27.57
|
10
|
59.9
|
97.47
|
|
3
|
投标单位3
|
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79
|
2
|
59.77
|
84.56
|
|
4
|
投标单位4
|
广东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49
|
2.2
|
59.91
|
84.6
|
|
5
|
投标单位5
|
广东星凤建设有限公司
|
23.57
|
3
|
59.98
|
86.55
|
|
6
|
投标单位6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98
|
8
|
59.86
|
90.84
|
|
7
|
投标单位7
|
广东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8
|
2.4
|
59.79
|
83.99
|
|
8
|
投标单位8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23.62
|
10
|
59.94
|
93.56
|
|
9
|
投标单位9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82
|
5.4
|
59.99
|
88.21
|
|
10
|
投标单位10
|
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21
|
2.5
|
59.81
|
85.52
|
|
11
|
投标单位11
|
东莞市东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73
|
3.4
|
59.79
|
85.92
|
|
12
|
投标单位12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23.41
|
10
|
59.86
|
93.27
|
|
13
|
投标单位13
|
广东善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3.74
|
6.5
|
59.98
|
90.22
|
|
14
|
投标单位14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3.51
|
6.5
|
59.97
|
89.98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
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东锦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4、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
广东善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
广东星凤建设有限公司
9、
东莞市东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广东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东锦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