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合山镇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项目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勘察 ;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主要为①建筑类项目(农房微改造),②美化亮化工程,③环境整治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景观绿化、庭院景墙和“四小园”建设。)④基础工程包含村庄内的雨水管线工程和生活污水工程(含污水处理设施),⑤产业发展工程等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主要为①建筑类项目(农房微改造),②美化亮化工程,③环境整治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景观绿化、庭院景墙和“四小园”建设。)④基础工程包含村庄内的雨水管线工程和生活污水工程(含污水处理设施),⑤产业发展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合山镇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合山镇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06-26 17:12:00
公告内容
| 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合山镇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公开招标 评标报告 | ||||||||
| 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合山镇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于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正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举行开标会议,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举行评标、定标会议。现将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为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广东宏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估算(概算)建安工程费约32000000.00元,招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722400.00元(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4664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256000.00元),其中:合山镇丰垌村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61200.00元(其中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332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128000.00元)。合山镇大迳村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61200.00元(其中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332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128000.00元);投标人的勘察、初步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722400.00元(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4664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256000.00元),其中:合山镇丰垌村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61200.00元(其中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332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128000.00元)。合山镇大迳村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61200.00元(其中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332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128000.00元),投标人的勘察、初步设计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成本警示价433440.00元(初步设计费为279840.00元,勘察费为153600.00元),其中:合山镇丰垌村勘察、初步设计成本警示价为216720.00元(其中初步设计费为139920.00元,勘察费为76800.00元)。合山镇大迳村勘察、初步设计成本警示价为216720.00元(其中初步设计费为139920.00元,勘察费为76800.00元),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二、开标记录情况 本项目为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开标评标方式,在本工程开标会上,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招标管理部门通过在线“三方解密”的方式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信用等级。4家投标人分别为: | ||||||||
| 序号 | 投标人 | |||||||
| 1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 2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3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4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 三、资格后审情况 经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见资格后审报告)审查,4家投标人都符合资格后审要求,为有效投标文件,直接成为本工程正式投标人,进入评标、定标程序。 | ||||||||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XXX、XXX、XXX、XXX、XXX5位专家,其中,评标委员会主任由XXX担任。 | ||||||||
| 五、技术文件审查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各评委经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家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都符合要求,为有效投标人。 (二)技术文件评审得分 | ||||||||
| 投标人 | 技术评审得分 | |||||||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c986484e5692da0b7b5e5e07ecbcadcb) | 54.56 | |||||||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b17dbe7d43a4eaeced5118edee339a96) | 61.28 | |||||||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923c36d8baf83ea6ead280e00a7a6742) | 59.36 | |||||||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32c570dd5801f3793f46b0e60c2c2125) | 74.88 | |||||||
| 六、商务文件审查情况 | ||||||||
| (一)符合性审查 各评委经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家投标人的商务文件都符合要求,为有效投标文件。 (二)商务文件评审 各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企业工程业绩、企业工程获奖、项目成员职称和投标报价分别评审,计算其各项得分。其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办法计算: 1、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从所有符合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公开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对应单位为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应报价为416600.00元。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3个以上(含本数)6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平均值为440250.00元。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为428425.00元。 | ||||||||
| (三)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 | 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元) | 工程业绩得分 | 工程获奖得分 | 项目成员职称得分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 商务文件得分 |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
| 1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466400.00 | 20.00 | 20.00 | 20.00 | 36.46 | 96.46 | 9.65 |
| 2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52000.00 | 20.00 | 20.00 | 20.00 | 37.80 | 97.80 | 9.78 |
| 3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416600.00 | 0.00 | 0.00 | 20.00 | 39.45 | 59.45 | 5.95 |
| 4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426000.00 | 10.00 | 20.00 | 20.00 | 39.89 | 89.89 | 8.99 |
| 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和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按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 ||||||||
| 排名 | 投标人 | 技术文件评审得分 |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 信用评价评审得分 | 综合总得分 | |||
| 1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74.88 | 9.65 | 6.00 | 90.53 | |||
| 2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59.36 | 9.78 | 10.00 | 79.14 | |||
| 3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61.28 | 8.99 | 6.00 | 76.27 | |||
| 4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54.56 | 5.95 | 8.00 | 68.51 | |||
| 八、评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和废标的情况:无。 | ||||||||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阳江市阳东区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合山镇丰垌村和合山镇大迳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前三名候选人为: | ||||||||
| 候选人 中标信息 | 投标人 | 初步设计费(元) | 勘察费(元) | 总投标报价 (元) | 综合总得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466400.00 | 256000.00 | 722400.00 | 90.53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52000.00 | 244000.00 | 696000.00 | 79.14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426000.00 | 246000.00 | 672000.00 | 76.27 | |||
| 十、澄清、说明、补充事项纪要:无。 | ||||||||
| 评委主任: | ||||||||
| 评委: | 2024年6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