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3-08-02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东源县县区
  • 规模: 包括涧头镇镇区、部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污水管网完善以及未进行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的49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设计及施工,具体为:完成各村配套大小污水处理设施共160座(套);完成各村配套污水管网共计82315m;完成入户井1610个、检查井706个和泵站1座等辅助设施建设
  • 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8-02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8-0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8-02 09:50:26

公示内容

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于 202 3 08 01 日在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会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定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 3 08 02 日至 202 3 08 07 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单位

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广东中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勘查费下浮率 :1.033% (小写:171311.88元)

设计费下浮率 :1.033% (小写:571138.56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1.033% (小写:35134274.67元)

投标总报价

35876725.11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工负责人:戴燕 /粤144202120220181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沈磊/CS154200504

勘查负责人:黄启锋 /AY185101253

质量承诺

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查费下浮率 : 0.880 % (小写:171576.72 元

设计费下浮率 :0.880 % (小写:572021.52 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0.880% (小写: 35188591.20 元

投标总报价

35932189.44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刘锋矢 / 2000101092073

施工负责人:张绍龙 / 2442018201902301

设计负责人:韩瑞 /CS205100950

勘查负责人:周常林 /AY195400045

质量承诺

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查费下浮率 : 1.452 % (小写: 170586.59 元)

设计费下浮率 : 1.452 % (小写:568720.51 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1.452% (小写: 34985525.48 元)

投标总报价

35724832.58 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施工负责人:刘若敏 / 2442006200804568

设计负责人:陆伟明 /CS144400962

勘查负责人:谭友根 /AY103600155

质量承诺

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2 - 8260222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8836013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公示版)(1).zip 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