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东城
- 范围: 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及沿线建筑前区空间,总面积约为179909平方米 ;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报批审批工作手续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评标结束时间:2024-10-11 13:57:30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
(3)招标人: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项目道路总长约6.3公里。其中振兴路起于莞樟路,终于环城东路,全长约3.1公里,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莞温路起于东城中路,终于环城东路,长约3.2公里,城市主干路,双向四-六车道。实施范围为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及沿线建筑前区空间,总面积约为179909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25.2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191.26万元
。
(6)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为1102日历天。其中,施工期为372日历天(自委托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
(7)项目投资金额:
总投资额约10425.2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191.26万元。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报批审批工作手续等。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
2
4
年
1
0
月
10
日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 、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
、
、
、
、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
会议记录
(
一
)
开标记录
1
.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召开投标会。
2.
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
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共4家,经系统及人工辅助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4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
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
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4家,未通过的投标人共0家。
6.
本次投标会共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4份,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监理服务期限等,全部投标文件均通过符合性评审。
7.
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8.
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
(
二
)
评标记录
(1)评标时间:
202
4
年
10
月
11
日
09
:
30
时至
202
4
年
10
月
11
日
13
:
30
时。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1
2
)
。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
(其他单位)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
|
天衡方舟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3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4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六、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
1
|
无否决投标的情形
|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最新期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8项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3个百分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2
%,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
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
(
5
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得 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
0
-
2.0
分;
|
||||
|
进度监理(
5
分)
|
进度监理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保证工期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
0
-
2.0
分。
|
|||||||||
|
费用和合同监理(
3
分)
|
有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效,有明确的变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得
1.8
分;有合理可行的控制超计量支付及提前计量支付的预控方法的,酌情加 0- 1.2分。
|
|||||||||
|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2
分)
|
有环保监理措施得
1.2
分;环保监理措施和方法具体且有效的,酌情加
0
-
0.8
分。
|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分
|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
6.0
分;分析准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
-
4.0
分。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分
|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
3.0
分;对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
0
-
2.0
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1)监理人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
15
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工程类
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0
分;
|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
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
2
。
其中:F=10,E
1
=1.0,E
2
=0.5
注:投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报价信封中填报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投标值为固定值:0.80;投标人填报的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投标值为0.80的,评标价得分均得10分,否则得0分。
|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10
分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
|
10
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接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5分;
②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5分。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10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
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④获奖评审项,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
|
业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
1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5
分
。
|
||||||
|
业绩加分
|
1
0
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
完成1项
项目总投资≥6
000
万元
类似工程
监理业绩的
加
5
分,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10 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款。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或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 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③业绩证明材料需附监理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
|
注:
1.业绩评分设置应与资格最低要求设置保持一致,设置满分条件时以资格最低要求的2-4倍为宜,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加分条件。
2.业绩的完成时限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
|
||||||||||
|
履约信誉
|
0
分
|
履约信誉
|
0
分
|
履约信誉情况:
信用等级分值(
0
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的规定。
|
||||||
八、
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
1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53
|
60
|
通过
|
10
|
91.53
|
3
|
|
2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07
|
60
|
通过
|
10
|
91.07
|
4
|
|
3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3.17
|
60
|
通过
|
10
|
93.17
|
2
|
|
4
|
天衡方舟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76
|
60
|
通过
|
10
|
95.76
|
1
|
九、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1
|
天衡方舟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2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4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十、推荐的
中
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天衡方舟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30
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