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 规模: 本项目涉及整治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总长约6.30千米,宽22米~40米,其中:河涌护岸和绿化护坡整治长度约6.07千米;左岸堤顶路长度约5.52千米,右岸堤顶路长度约5.31千米;新建人行桥2座,机耕桥4座。工程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排涝标准设计,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4级,河涌堤防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为27489.76万元
- 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各专业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变更预算、新增单价询价、预(结)算、竣工图审核等工作。(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公示标题: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9 20: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2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19 20:17:03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11-17-01-65626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 ||||||||||
| 公示名称 | 均禾涌(华南快速至白海面闸段)整治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12-17 10:30: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679142.80 元,总分: 93.34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651447.02 元,总分: 84.07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683947.17 元,总分: 80.1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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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1 |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1440111231241928E | 1 | 2679142.80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鑫 | 2210010195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2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91440300708411905B | 2 | 2651447.02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昆鹏 | 221001104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3 |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1440606231946848K | 3 | 2683947.17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胡创明 | 2210018988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8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020-8635099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2593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2-19 20:3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2-23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