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采购总承包评标报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2-22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规模: 一期建设点40个,配置充电车位333个,250A直流(双枪)充电终端104台,250A直流(单枪)充电终端47台,充电堆台数28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13台,60KW直流(单枪)充电2台,7KW交流(单枪)充电桩48台,新建专变27台
  • 范围: 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发包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规划调整、项目范围变更等各类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范围及规模作调整的权利,发包人对本项目范围及相应的招标范围及规模进行调整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非法律法规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凡涉及本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土建施工等及相关政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电力部门相关的用电许可(如有)、送电前各专项检测验收等)、验收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报告及招标所涉及的相关电器报告、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承包人在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财产及相关损失,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赔偿,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设备的正常运行、验收、维护必不可少的或应属于设备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承包人有责任给予补充,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c(一期)-施工采购总承包

评标结束时间:2025-12-19 13:46:01

公告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 施工 采购总承包

评标报告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 施工采购总承包

评标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 施工采购总承包于 2025 12 19 日开标、评标,已按程序选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工作已基本结束,整个开标、评标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现将该工程的招标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5378445.24 元,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辉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 梅州市梅县区辉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

2.2 招标范围及规模:一期建设点 40 个,配置充电车位 333 个, 250A 直流 ( 双枪 ) 充电终端 104 台, 250A 直流 ( 单枪 ) 充电终端 47 , 充电堆台数 28 台, 120KW 直流 ( 双枪 ) 充电桩 13 台, 60KW 直流 ( 单枪 ) 充电 2 台, 7KW 交流 ( 单枪 ) 充电桩 48 台,新建专变 27 台。

2.3 招标内容:

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发包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规划调整、项目范围变更等各类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范围及规模作调整的权利,发包人对本项目范围及相应的招标范围及规模进行调整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非法律法规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凡涉及本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土建施工等及相关政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电力部门相关的用电许可(如有)、送电前各专项检测验收等)、验收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报告及招标所涉及的相关电器报告、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承包人在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财产及相关损失,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赔偿,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设备的正常运行、验收、维护必不可少的或应属于设备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承包人有责任给予补充,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4 工期要求: 12 个月。

二、开标前期

1 、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5 11 28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上发布。

2 、投标登记情况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招标公 告之日起至 2025 12 19 9:00 ,在规定的 时间内有 4 家单位接受网上邀请(即获取了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及补充情况

无。

三、开标过程

1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起始和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12 19 9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2 19 9 00 分;

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共有 4 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至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共有 4 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至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本项目共有 4 家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

2 、开标会议

开标开始时间: 2025 12 19 9:00

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参加开标的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辉晟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 广东千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及投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及电子公开唱标,相关人员已在开标记录表签字确认。(详见开标记录表)

开标异议:无。

四、评标

1 、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一览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

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 5 位评标专家单数组成,其中 4 人为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 人为招标人代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为:

评标委员会设评委主任: (从全体评标委员中推举产生)。

3 、投标文件评审

3.1 投标文件资格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经评标专家详细审查,共有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评审统计表)。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无。

3.2 投标文件形式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资格评审合格的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经评标专家详细审查,共有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详见投标人形式评审统计表)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无。

3.3 投标文件响应性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合格的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经评标专家详细审查,共有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详见投标人响应性评审统计表)。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无。

3.4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商务、技术、价格)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形式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了排序。

投标报价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9.49

25.88

50.00

95.37

1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19.64

21.04

50.00

90.68

2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85

20.40

50.00

90.25

3

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9.19

17.10

50.00

86.29

4

3.5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

3.6 评审结果

根据本项目评审办法及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下浮率: 1.10%

综合得分: 95.37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下浮率: 2.30%

综合得分: 90.68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下浮率: 1.90%

综合得分: 90.25

3.7 签订合同需要处理的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建设项目(一期) - 施工采购总承包

评标委员会

2025 12 19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无签名)-梅县区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期)-施工采购总承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