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评标报告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5-11-18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
  • 项目地址: 黄江镇
  • 规模: 对社贝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社贝一街4号物业进行拆旧建新,新建一栋六层高标准厂房、一栋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123.41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约1216.48平方米,水泵房建筑占地面积约54.68平方米,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约7593.22平方米,水泵房总建筑面积约222.6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5.85米,最大跨度为10米
  • 范围: 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节能工程、防雷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

标段(包)名称: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

评标结束时间:2025-11-18 11:12:45

公告内容

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

2)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社贝一街4号

3)招标人:东莞市黄江镇社贝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对社贝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社贝一街4号物业进行拆旧建新,新建一栋六层高标准厂房、一栋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123.41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约1216.48平方米,水泵房建筑占地面积约54.68平方米,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约7593.22平方米,水泵房总建筑面积约222.6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5.85米,最大跨度为10米。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6,197,066.94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社贝社区倍增企业(鑫博公司)房建项目建设(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节能工程、防雷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16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15家,不符合共1家。其中,系统自动资审显示:1、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体【广东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体【广东京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从体单位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无对应类别的建安B证!◆项目负责人未签到!。由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对联合体从体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将上述公司的资审结果由“不通过”修改为“通过”;2、湖南亿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对应类别的建安B证!◆项目负责人未签到!◆此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填写!◆保证金(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或缴纳金额不足或不是从基本账户转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否决投标的规定第5.5.9规定,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15家投标人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5家。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当通过投标系统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5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6、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未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间20分钟内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7、对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电子标书解封及打包数据会议:

9.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电子标书解封及打包数据会议,在招标人的见证下对已封标的系统进行解封,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10.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山东鸿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3

广东银辉建设有限公司

4

广东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安辅胜(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

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7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四川塬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

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京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东致成建设有限公司

11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

深圳市达立建设有限公司

14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附表1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投标文件编制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其他内容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函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服务期限

(即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报价信封编制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评标办法附表2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40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或分值区间

备注

1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3

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4

3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3

4

施工组织方案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6

5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6

6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6

7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3分

8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6

9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0-3分

10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3 分。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10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

2

施工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得 2 分。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2

投标人自20201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⑥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

3

企业类似业绩

4

投标人202011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中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合同金额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⑥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2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1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工程造价负责人:(1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

注: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格评分

Y=50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暗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部分综合得分

商务部分综合得分

价格得分

总得分

排名

备注

1

投标单位1

广东银辉建设有限公司

31.12

9

49.93

90.05

8

2

投标单位2

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69

3

49.93

82.62

10

3

投标单位3

中安辅胜(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8.96

2

49.83

80.79

12

4

投标单位4

广东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01

10

49.98

95.99

2

5

投标单位5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84

10

49.83

91.67

4

6

投标单位6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30.51

10

49.96

90.47

5

7

投标单位7

四川塬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8.86

1

49.76

79.62

15

8

投标单位8

广东致成建设有限公司

28.95

1

49.81

79.76

14

9

投标单位9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30.75

10

49.72

90.47

6

10

投标单位10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22

10

49.8

96.02

1

11

投标单位11

山东鸿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8.78

10

49.86

88.64

9

12

投标单位12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45

10

49.88

90.33

7

13

投标单位13

深圳市达立建设有限公司

29.3

3

49.93

82.23

11

14

投标单位14

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9.12

1

49.83

79.95

13

15

投标单位15

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京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74

10

49.73

95.47

3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详见上表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广东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京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京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02065评标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