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4-06-04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 规模: 锚杆1869米,挂网喷砼726.25平方米,微型桩306米,植生袋540.38,平方米,砼硬化287.6平方米,排水沟62米,跌水槽15米等。(具体内容
  • 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公示标题: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6-04 15:15:57

公示结束时间:2024-06-07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4-06-04 15:15:57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1623-04-01-390165、2311-441623-04-01-765872、2311-441623-04-01-519663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敬老院 (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 (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 (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公示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大水村九连供销社、隆街镇径头村叶屋滑坡、忠信敬老院 (二)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金东建设工程公司

综合得分

98.75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80.18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75.14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金东建设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 0.58 %

质量承诺

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忠宝

资质资格

资格: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2000101109004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 1.23 %

质量承诺

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国庆

资质资格

资格: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60001620010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 0.91 %

质量承诺

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金红艳

资质资格

资格: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620221203986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连平县城南山大道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2-43364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62-4336413

联系地址

连平县城南山大道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脱敏).zip 中标候候选人投标文件(脱敏版).zip 中标候选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