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
  • 规模: 本次治理袂花江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河长为5.43km,综合治理河段的堤岸总长度为11.24km,清除阻洪河滩1处,清淤河段500m,新建水闸1座及相关配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工程等级为Ⅲ等中型工程。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

公示标题: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06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09 23:59: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06 09:32:20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900-19-01-887588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

公示名称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潘州大道上游至沈海高速段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1月5日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商务标评审得分

技术标评审得分

报价评审得分

总得分

1

茂名市名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0.00

32.80

15.00

97.80

2

湛江市高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00

28.40

14.97

57.37

3

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00

28.00

14.90

56.90

4

广东琮泰工程有限公司

12.00

29.40

14.98

56.38

5

广东鸿利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11.00

25.20

14.96

51.16

第一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名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代码

91440900725985855B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621011.66元,投标报价下浮率1.18%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宁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10831

业绩

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1A240号

业绩情况

见投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湛江市高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代码

9144080278795120Q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623964.32元,投标报价下浮率1.00%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林田荣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15606

业绩

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水建监资字第22023101B071号

业绩情况

见投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代码

91441802574482117L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610021.19元,投标报价下浮率1.85%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黎伟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05216

业绩

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1A004号

业绩情况

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茂名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668-228291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茂名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668-2284716

联系地址

茂名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1 月6 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1 月9 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

相关附件

3清远.pdf 袂花江治理工程监理资格审查记录1.pdf 1名江.pdf 2湛江.pdf 评标报告、资格审查报告.pdf 袂花江治理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