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 规模: 一期建设面积40383.45平方米,含A栋厂房5134.25平方米、B1-4厂房共19200.00平方米、D栋厂房6500.00平方米、E1栋宿舍9429.20平方米、门卫室1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 范围: 监理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公示标题: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11 17:14:46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14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11 17:14:46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1600-04-01-433779

投资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公示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深河机械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 02 11 09:30

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排名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93.55

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82.74

2

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7.72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监理费费率: 0.990%

质量承诺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廖可敏

资质资格

注册 编号 :4402801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监理费费率: 0.995%

质量承诺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曾宪南

资质资格

注册 编号 :4404571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监理费费率: 0.988%

质量承诺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周伟城

资质资格

注册编号 :44021498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河源市润邦机械模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163号创业服务中心702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60099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3600923

联系地址

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163号创业服务中心大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 02 1 2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2月1 4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脱敏-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ar 脱敏-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rar 脱敏-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