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7-18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项目名称: 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东临同福路,南临广海大道中,西临康岗路,北临公园路,项目规模约14.7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园路提升5511平方米,新增下沉绿地970平方米、线性排水沟846米、雨水管网改造工程1项,雨水资源利用水质净化工程25329平方米。通过拦截地表径流雨水进入西南公园湖体,可有效缓解三达路易涝风险,同时在公园绿地内设置下沉绿地、植草沟等海绵设施,有效净化初雨,保障进入湖体的初雨水质;在湖体内布设水下森林、潜流与表流湿地,水循环系统,提升湖体水动力与保障湖体水质。建安工程费用为7213444.30元,招标控制价为6852772.09元。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东临同福路,南临广海大道中,西临康岗路,北临公园路,项目规模约14.现状园路提升5511平方米,新增下沉绿地970平方米、线性排水沟846米、雨水管网改造工程1项,雨水资源利用水质净化工程25329平方米。通过拦截地表径流雨水进入西南公园湖体,可有效缓解三达路易涝风险,同时在公园绿地内设置下沉绿地、植草沟等海绵设施,有效净化初雨,保障进入湖体的初雨水质;在湖体内布设水下森林、潜流与表流湿地,水循环系统,提升湖体水动力与保障湖体水质。具体工程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公示标题: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19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2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7-18 00:0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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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0607-04-01-805209

投资项目名称

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公示名称

康岗路以东片区排水调蓄能力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评标情况

推荐广东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其中技术标得分:5.00分;资信标得分:20.00分;经济标得分:78.18分;综合得分:103.18分,排名第一。

第一 中标候选人

广东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6647872.33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2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胜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注册二级建造师(粤244202120221791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23)0000094)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没有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756381)

(2)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391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1)沥中工业区石板横路道路工程

(2)伦教荔村片区道路工程(一期)南苑东路二期

(3)佛山市顺德区逢沙一桥及道路配套工程

(4)大良蛇岗涌东侧(伦桂路至横一路段)15米道路建设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757-8778327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7717508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7月21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工程编号:A02-440607-2025-0027-01-01; 2.投标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向招标人提出。在定标公示期间,招标人不再受理针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未一次性完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脱敏版).pdf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广东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脱敏).zip 其他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