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一、二、三期)公共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检测服务
- 项目名称: 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一二三期公共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一、二、三期)公共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一、二、三期)公共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检测服务
公示标题: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一、二、三期)公共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检测服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18 00:00:35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22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3-05-18 00:00:35
公示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一、二、三期)公共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检测服务[JG2023-1865]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5-18 00:00 至 2023-05-22 23:59止),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 投标价(万元) | 93.205636 | 92.578825 | 87.154288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叶东昌/2001001041404 | 欧曙光/粤高职证字第1100101035817号 | 张传海/AY124400794 |
| 资信业绩评分 | 60 | 58 | 58 |
| 检测技术方案评分 | 30 | 28 | 30 |
| 投标报价 | 9.49 | 9.16 | 6.28 |
| 综合得分 | 99.49 | 95.16 | 94.28 |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020-84971811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020-84971811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3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