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12-12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规模: 项目包括打造竹林高效示范基地29950亩、竹笋抚育基地1980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蓄水池50个、固定管网50.3公里、滴灌设施150公里、运输道路30.5公里、竹山机耕路60公里、运输轨道10.6公里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毛竹粗加工厂2000
  • 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公示标题: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2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12-12 18: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1427-04-01-699731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蓝坊南磜片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4年12月11日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宏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牵头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员方)

投标报价

人民币 1901393.60元

质量 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谢郁珊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4404293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证书编号 :E24481159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 1862448.00元

质量 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责任期终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廖祥斌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51009793)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编号 :E151007229)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 1899080.00元

质量 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责任期终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军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51011823)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证书编号 :E25100474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异议受理部门

蕉岭县蓝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峰口街 50号西侧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3-76382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蕉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7865163

联系地址

梅州市 蕉岭县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12 12 18 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 4 12 17日00 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蕉岭县蓝图开发有限公司

202 4 12 12日

相关附件

形式评审统计表.pdf 响应性评审统计表.pdf 投标人资格评审统计表.pdf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脱敏.rar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