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1-1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2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22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19 18:17:53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1881-48-01-02156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广德(英德)产业园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泰康路(西纵二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1-14 09: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并编制评标报告。推荐名单如下: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科德汇(清远)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91441881MA53B1052G 15143242.95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赵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129992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东一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304594645J 14646444.43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曾繁坤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208864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157331685564 14839572.36元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工程质量标准。 270 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和平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鄂1442017201848104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4 广州华鼎建设有限公司 91440104698660616R 15146893.44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吴少开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2201321579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5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 91440111737166582A 14986345.97元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工程质量标准。 270 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刘碧能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0202102165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6 广东科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MA59BFQK4M 14796312.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任永兴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7201849817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开创大道66号2栋第3层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63-233965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63-2668895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开创大道66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2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1-22 23:59: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已遮.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