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片区
- 规模: 本工程起于魁奇路,终于东平路,呈南北走向,全长352米 ; 本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科甲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长约172米,规划红线宽为15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起于魁奇路,终于东平路,呈南北走向,全长352米 ; 科甲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绿化、照明、管线综合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
公示标题: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29 11:55:12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1 14: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5-29 11:55:12
公示内容
| 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名称: | 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 | |||||||
| 招标单位: |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5月29日14时 至 2023年06月01日14时止 | |||||||
| 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9日14时 至 2023年06月01日14时。 |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旺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99384.59 | 黎超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216527 | 1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程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第二候选人 | 广东闽桂建设有限公司 | 5119147.63 | 吴任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16940 | 1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程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第三候选人 | 广东广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37350.62 | 戴业成/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02618 | 1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程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 异议受理单位: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电话:0757-82710025 | ||||||||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祥路环湖小学东校区南面红砖厂5号楼之一 | ||||||||
| 邮编:528000 |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10586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403室 邮编:528000 |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
招标代理: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鹏程 电 话:0757-81011663 传 真:0757-81011663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邮 编:528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