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
- 项目地址: 松山湖
- 规模: 本项目一期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88亩,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1.27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3.9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28万平方米 ; 招标内容: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按照工程勘察行业 标准及工作惯例,达到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获取图审合格书的深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
标段(包)名称: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
评标结束时间:2024-05-28 13:27:40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
(2)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东部片区沉香街与信息路交汇处东北侧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科学智汇城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88亩,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1.27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3.9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28万平方米。建筑功能主要包括工业、商业、办公、宿舍等打造松山湖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上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目前建设规模暂定,不排除发包人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大幅度调增或调减建设规模。
(6)勘察服务期限:(1)地质勘察:自承包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满足第三方审核的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及所有相关成果文件;(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承包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280000万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按照工程勘察行业标准及工作惯例,达到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获取图审合格书的深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9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9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9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1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打包评标数据并将会议记录等资料密封。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
3 | 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5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6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7 | 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8 | 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9 | 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
详见开标及评标报告附件。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附表1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部分初步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勘察纲要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3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的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勘察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工程勘察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评标办法附表1-3(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标部分及报价信封的初步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
评标办法附表2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8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勘察范围、勘察内容 | 0-5 | 评审内容:对项目勘察范围、勘察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 | 0-5 | 评审内容:勘察依据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情况,勘察工作目标的明确及清晰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0-5 | 评审内容:勘察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岗位职责明确情况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 | 0-20 | 评审内容:勘察说明清晰、详细情况,勘察方案程序规范,工作方法合理、制度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 0-10 | 评审内容:质量、进度、保密等措施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勘察安全保证措施 | 0-10 | 评审内容:勘察安全保证措施可行性,措施具体完整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0-15 | 评审内容:对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条理清晰;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建议合理、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8 | 合理化建议 | 0-10 | 评审内容:建议科学、合理、可行、措施具体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20 分)[商务标部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信誉 | 3分 |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的工程勘察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2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1 分; 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 注:有效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可重复计分。 |
2 | 类似项目业绩 | 8分 | 投标人自 2019 年 1月 1日起承接过工程勘察合同金额≥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 2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方可算有效业绩,否则不得分;②有效业绩需提供勘察合同扫描件(合同可提供证明业绩的关键页,如证明类似工程、合同金额、盖章页等),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勘察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勘察方(或勘察联合体的牵头方),并提供作为勘察方(或勘察联合体的牵方)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联合体协议书等材料中能体现出勘察方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
3 | 工程勘察总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7分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高级职称的,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 □ / 年 / 月至今承接过的工程勘察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 分; 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 分; 注:有效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可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 0 分】 ■自 2019 年 1 月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 200 万元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每项得 2 分,本分项最高得 6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 工程方可算有效业绩,否则不得分;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4 | 企业管理体系 | 2分 | 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 2分(须提供相关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如采取商务标评标,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如采取范本内预设类目,分值不得大于范本各类目预设最高分值。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标部分评审标准
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 分)[价格部分总分值最低不低于1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工程勘察服务收费系数评分) | Y=/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初步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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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单位2 | 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62.23 | 通过 | 20 | 通过 | 82.23 | 3 |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全票通过)。 |
3 | 投标单位3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62.07 | 通过 | 16 | 通过 | 7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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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单位4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70.39 | 通过 | 20 | 通过 | 90.3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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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单位5 | 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 通过 | 63.1 | 通过 | 16 | 通过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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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单位6 | 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59.24 | 通过 | 18 | 通过 | 7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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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单位7 | 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74.57 | 通过 | 20 | 通过 | 94.5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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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单位8 | 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62.23 | 通过 | 20 | 通过 | 8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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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单位9 | 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59.65 | 通过 | 16 | 通过 | 7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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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3、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4、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5、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6、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7、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8、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注:汇总得出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相同,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6.9条第(5)款,九位评委全票通过,推荐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