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
- 规模: 1、建设规模及内容: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冷库、仓储、物流周转区、地下停车场、员工宿舍楼、服务中心等建筑面积66299平方米,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等。3、招标控制价:247054236.38元;其中建安工程最高限价为:243355926.38元,设计最高限价为:3698310.00元;4、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广东平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5、建设工期:730个日历天(含设计45个日历天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
评标结束时间:2024-10-30 15:38:29
公告内容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
评标报告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评标委员会
二〇二 四 年 十 月 三十 日
一、招标工程说明
1、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冷链仓储及园区孵化基地)工程总承包
2、招 标 人: 平远县平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 工程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广东平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等 。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评标时间: 20 24 年 10 月 30 日
7 、评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8 、 至本项目网上邀请截止时间止 , 共有 7 家单位接受投标邀请; 至 投标 保证金截止时间止,共有 5 家单位 递交了电子保函 , 0 家单位递交了纸质保函、 1 家单位采用信用承诺函。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4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长: (从全体评标委员中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为: 。
三、递交投标文件单位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 (上传) 时间前, 有 6 家 投标人递交 (上传) 了投标文件 ,有 6 家投标人成功解密 。
四、开标
1、开标时间:20 24 年 10 月 30 日 8 : 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参加开标的单位:招标人: 平远县平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咨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五、投标文件评审
1 、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经评标专家详细审查,共有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 6 家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共有 6 家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3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经评标专家详细审查,共有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4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专家在评标室对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
六、 推荐 原则和评标结果
1、 推荐 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计算打分,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经济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原则推荐 3 名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得分只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依据,不作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依据。
2、 评 标 结果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复核无误后,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 3 名合格的定标候选人(详见《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2656670.97 |
|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42730787.24 |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2780198.09 |
3、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详见《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20 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