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 项目名称: 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240兆伏安主变、3回220千伏出线、2回110千伏出线、20回10千伏出线及相应无功补偿装置等设备采购安装,220KV公用变电站主楼、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事故油池、4公里电缆沟及220kV蚌湖站扩建3个220kV电缆出线间隔等工程。(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范围: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公示标题: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17 16:00:09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2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05-17 16:00:09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111-04-01-81516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 |||||||
| 公示名称 | 广州220千伏国创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5月15日 10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 ) 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成 ) 广东中煤江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33069.67 万元,总分: 97.40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 33192.50 万元,总分: 75.30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 )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成 ) 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 33136.73 万元,总分: 56.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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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中煤江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4785G | 1 | 33069.670000(万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 18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
许怀波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
|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 9152000021440270X9 | 2 | 33192.500000(万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 18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
刘俊武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
|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41802197571025N | 3 | 33136.730000(万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 18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
黄永锋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五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3562294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5622940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五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16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