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评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标段(包)名称: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公示标题: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25 09: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28 09:3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12-25 09:16:31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1302-04-01-11925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3 年 12 月 21 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 2 人; 2 、评标专家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设计 - 电力工程专业、施工 - 电力工程专业。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4 家,名单如下: 1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 2 、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3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 、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清标环节中存在“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 * 清单工程量”问题,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款第 5 条和第 9 条规定,形式评审不通过。 2 、初步评审结果: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 3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 5 人;分别是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 1 位,以及 4 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8525567.63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562241.96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8581854.56 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8525567.63 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80 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永贵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粤 1512013201413761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施工员 2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D344001945 ) 】(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8562241.96 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80 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彭永忠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粤 1442009200913733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施工员 2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D344080567 ) 】(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8581854.56 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180 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美红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粤 144201720185040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施工员 2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D344041651 ) 】(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鑫慧城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 11 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2-2811334 |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2-2670980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 1 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5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 2013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 - “服务评价” - “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0752-2386030 )。 |
||||||||||||||||||||||
招标人:惠州市鑫慧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21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25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