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揭阳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
  • 规模: 1.普宁市赤岗镇陈厝寨村兴华路外墙改造工程:拆除局部原防盗网、墙面油漆约20000平方米;墙面破损砂浆修复、局部窗罩防盗网翻新、增加铝合金装饰线条、铝合金窗花防盗网、铝方管空调机、仿古树脂屋檐瓦、配套电气照明等;长1000米,总面积约36000平方米。2.普宁市赤岗镇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将镇原农机站改造为新能源充电站,建设10个充电车位、遮阳棚、变压器及司机休息室。3.普宁市赤岗镇陈厝寨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对普宁市赤岗镇陈厝寨村农贸市场进行提升,建设市场管理处及公厕;对摊位进行科学分区及布置,提升挡位及商铺形象;提升消防系统及水电设施。4.普宁市赤岗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提升工程:改造垃圾收集站房,新增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传送设施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和除臭系统,保证垃圾二次不落地,增设垃圾分类宣传栏等。5.普宁市赤岗镇美丽绿道建设工程:绿道自赤岗镇人民政府起至竹林公园,总长度1.8km。主要建设内容为:(1)部分路段新增铺设人行道,修补人行道破损处,保持人行道完整;(2)清除周边杂草,配植乡土植物;(3)完善绿道沿线路灯和亮化提升、入口标志牌、休闲景观座椅、健身设施、环卫设施等休憩设施建设;(4)对滨水处栏杆进行全面排查,翻新滨水处栏杆,提升整体美观度;(5)将沿线建筑的外立面清洗,恢复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洁。(具体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

公示标题: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31 16: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04 23:59: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31 16:30:48

公告内容

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0-445281-04-01-987058

投资项目名称

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

公示名称

2025年普宁市赤岗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2.31

评标情况

一、 初步评审结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分别是: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上述4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签到并解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审查。

1、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情况:

投标单位

技术

部分

价格

部分

综合

得分

排序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46.46

39.99

86.45

1

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

31.86

39.99

71.85

2

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72

39.98

70.70

3

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98

39.96

67.94

4

2、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下浮率(%)

推荐

1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1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

2.17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

候选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投标报价下浮率:2.10000%  投标报价为:10470986.24元

质量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67-2015)、《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 等规范及国家规定现行相关专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

39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绳鹏程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津 212141529468

津建安B(2016)004683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861301XJ

资质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12081084

技术负责人:邓宏涛18052965

施工员:孙江涛0121710491217003526

质量员:贾飞0121210991212000627

材料员:陈秋宏0121211191212006373

材料员:王 聪0121211191212004620

资料员:0122411400004000005

资料员:0121711491217007117

安全员:津建安 C3(2023)0507177

安全员:津建安 C3(2023)0507178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投标报价下浮率:2.17000%  投标报价为:10463499.33元

质量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67-2015)、《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 等规范及国家规定现行相关专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

39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刘义贵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粤2442016201609718

粤建安B(2016)0009908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303879585W

资质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784355

技术负责人:吴龙彪 粤中职证字第1617003000172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陈小翠 粤建安 C3(2014)

0013639

施工员:陈华秋2401010600424752

质量员:林冬梅2401030600424219

材料员:林奕如2401040000424242

资料员:殷淑桢 2401050000424278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投标报价下浮率:2.20000%  投标报价为:10460290.65元

质量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67-2015)、《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 等规范及国家规定现行相关专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

39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洪细聪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粤 2442023202310897

粤建安B(2023)093043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076746327Y

资质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130263

技术负责人:阮镇元1817003005129

安全员:李丽珩 粤建安 C3(2020)0038785

材料员:汤间明 0441811194418011004

质量员:苏楚华 2301030600274250

资料员:阮志文 2301050000273560

施工员:骆军平 2301010600273990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异议受理部门

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663-247165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663-2227451

联系地址

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四栋40219号房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年12月3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1月4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相关附件

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