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
- 项目地址: 莞城街道
- 规模: 本项目危旧房改造,结构加固,总建筑面积16706.3平方米
- 范围: 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
标段(包)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
评标结束时间:2025-12-17 15:40:18
公告内容
一、评标工作回顾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
(2)建设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
(3)招标人: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危旧房改造,结构加固,总建筑面积16706.3平方米。其中含莞城街道北隅社区居民委员会劳动局宿舍(北隅新涌街14号),罗沙社区居民委员会步步高侨苑前1座、前2座、高松苑5、6、7座、高桃苑2座、6座,兴塘社区旗峰路189号旧路征稽大楼、旧路政所宿舍楼、原车队综合楼。
(6)投资金额: 8042792.61元。
(7)最高投标限价:8042792.61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668579.22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57237.65元)。
(8)招标范围: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9)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2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年08月09日。
2、开标
(1)开标时间: 2025 年12月1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3)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和《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4)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将所有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标。
(5)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3、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9:30 时至2025年12月17日15:0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0)。
4、评标程序
详见《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投标文件评标程序》。
5、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6、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7、评标会议监督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莞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7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2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5 人专家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 5 人专家于2025年12月16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 专家一 、专家三 、 专家五 、专家六、专家七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专家二、专家四 为招标人自行确定的评标专家 。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一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
三、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4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 | 广东固本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6 | 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 | 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四、无效标情况说明
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投标文件无法读取,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的规定,否决投标。
五、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有效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三规定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评标办法前附表2
量化因素评审标准
序号 | 量化因素 | 是否 采用 | 量化标准 |
1 | 投标人企业获奖情况 | 是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R1=R×0.90;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R1=R×0.95; 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R1=R×1.0。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是 | 1、投标人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4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2=R×0.90; 2、投标人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2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2=R×0.95; 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R2=R×1.0。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结构加固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履行期间任一期发生的发票),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
3 | 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 | 是 | 1、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协会颁发的个人奖项的,R3=R×0.90; 2、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协会颁发的个人奖项的,R3=R×0.95; 3、不满足上述情况,R3=R×1.0; 注: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 | 是 |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 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4=R×0.92;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满足上述范围类似工程业绩,R4=R×1.05;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结构加固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履行期间任一期发生的发票),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
5 | 项目负责人技术能力情况 | 是 |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R5=R×0.92; 2、作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R5=R×0.95; 3、不满足上述情况,R3=R×1.05; 注: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评标要素设定最后一档必须设定为可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形式。
3、投标文件对评审要素不填报或者留空时,则视为最末档次。不视为5.4.11项的不良投标行为。
4、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且高于填报的量化因素情况,按填报情况进行折算系数计算。不视为5.4.11项的不良投标行为。
5、如招标人采用企业信用分量化因素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当天招标人确认的企业信用分作为评审依据。
6、只有企业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一资质的招标项目才能启用企业信用分作为量化因素。
7. 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六、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无 。
七、经评审的投标价汇总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R(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的排名 | 备注 |
1 | 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643857.86 | 8408243.65 | 6 |
|
2 | 广东固本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5839165.00 | 6423081.50 | 4 |
|
3 | 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6851150.51 | 3699621.28 | 1 |
|
4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272175.47 | 7999393.02 | 5 |
|
5 | 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715329.22 | 5170803.50 | 2 |
|
6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7084855.01 | 6376369.51 | 3 |
|
7 | 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否决投标 |
以上结果依据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八、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专家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附件
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
日期: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