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
- 规模: 1、供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增城区、海珠区等区域的9个给水厂内。2、采购招标范围:采购高低压并网柜、箱变、电线电缆一批。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265248.25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其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控制价),具体清单
- 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高低压并网柜、箱变、电线电缆一批,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公示标题: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12 16:34:46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118-04-05-897359、2506-440100-04-05-760392、2506-440111-17-05-49054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增城区供水设施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白云区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 ||||||||||||||||||||||
| 公示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电气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12-08 10:00: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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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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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博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112MAC072A22K | 1 | 8115250.31元 | 质量合格,质量保证期为 3年。 | 下达订单之日起2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2 | 广州正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106MACEXW164F | 2 | 8182595.77元 | 质量合格,质量保证期为3年 | 送货日期为下达订单之日起2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3 | 恒烁智科(广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ANEAY0M | 3 | 8182595.77元 | 质量合格,质量保证期为2年 | 自下达订单之日起28日内交货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市供水燃气大厦2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电话 | 020-8730066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501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2-13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2-16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