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工作内容主要为土石方工程、路面破除及修复工程、管道敷设、新建阀门井等。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工作内容主要为土石方工程、路面破除及修复工程、管道敷设、新建阀门井等(具体招标范围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实施)。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公示标题: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12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6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11 00:00:00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605-04-01-36492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
||
|
公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城区政和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永安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评标情况 |
|||
|
第一 中标候选人 |
广东刚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772858.93 元 |
||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9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冯静文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2442020202107884;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粤建安B(2021)0103233。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1.“南粤古驿·十里官窑”三洲村老旧小区提升工程; 2.东区中心公园建设项目;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D244626804; 2.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26275。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1.“南粤古驿·十里官窑”三洲村老旧小区提升工程; 2.东区中心公园建设项目;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水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白沙桥塘头村“稔岗,塔岗”地段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8245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日期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66-07-01。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未一次性完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办法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应当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