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石龙
- 规模: 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位于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美能达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956.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496.78平方米,框架结构
- 范围: 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按招标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装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消火栓工程、暖通工程、高低压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等)2、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
评标结束时间:2024-05-22 16:23:12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东莞市石龙镇
(3)建设单位:东莞市俊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位于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美能达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956.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496.78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新建1号厂房,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6414.76平方米,建筑高度49.05米,最大跨度10米;新建2号宿舍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2082.02平方米,建筑高度23.95米,最大跨度7.2米。给排水最大管径为DN200,工程总投资为41741429.33元。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5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8月25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1741429.33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施工按招标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装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消火栓工程、暖通工程、高低压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等)2、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按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年05月21日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 专家一、专家二 、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一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记录
第一阶段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3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其中: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3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33家投标人解密成功,1家投标人未解密,其中东莞市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33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解密的)投标人共1家。
7.投标人对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8.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9.第一阶段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第二阶段会议纪要:
1.2024年05月22日9时00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召开投标会。
2.本次投标会共开启标书的报价部分33份,其中报价部分有效的共33份,报价部分无效的共0份。
3.报价部分有效的共33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的投标人家数大于15家,需要进行筛选环节。
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认本工程的筛选方法为:筛选方法二。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数量Q值,本次抽取放入12至15号球,分别代表对应的入围投标人数量。本次抽中了14号球,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数量Q值为14家。
5.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随机抽取随机因子K值,因P*(1 2%)已超过招标最高限价,本次抽取放入5到9号球,分别依次代表随机因子0%、0.5%、1%、1.5%、2.0%。此次抽取为7号球,随机因子K为1%。
6.系统生成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名单,详见《确定进入评审环节投标人名单》。
7.招标人按要求打包相关数据,并同步到交易中心评标系统。
8.第二阶段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时3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5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9)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俊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机构);
东莞市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二楼见证室;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五、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投标单位8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投标单位5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3 | 投标单位7 |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 | 投标单位6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投标单位12 | 广东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 | 投标单位3 | 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投标单位9 | 广东星凤建设有限公司 |
8 | 投标单位2 | 广东茂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投标单位4 | 广东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投标单位10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 | 投标单位1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 | 投标单位14 | 广东晁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 | 投标单位13 | 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 | 投标单位11 | 广东富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1.技术标部分:无
2.商务标部分:无
3.价格标部分:无
4.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1.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4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2.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
3.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
4.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3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0-2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0-4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0-2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0-5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0-4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0-5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0-4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0-2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0-2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5分 | 不宜大于 200页,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
5.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1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资质 | 0-2分 | 施工资质: 具备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0-4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①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 。②有效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双方签证盖章页等能反映评审因素信息即可)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承担施工部分,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需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
6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0-4分 |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2分) 2019 年 1 月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类似工程业绩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负责人岗位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② 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③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施工技术负责人:(2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6.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 Y=6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6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综合得分 | 商务标部分综合得分 | 价格标部分得分 | 总得分 |
1 | 投标单位8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98 | 10 | 59.74 | 95.72 |
2 | 投标单位5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2.11 | 8 | 56.77 | 86.88 |
3 | 投标单位7 |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91 | 4 | 59.78 | 85.69 |
4 | 投标单位6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14 | 8 | 59.68 | 89.82 |
5 | 投标单位12 | 广东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68 | 8 | 59.76 | 89.44 |
6 | 投标单位3 | 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36 | 6 | 59.91 | 87.27 |
7 | 投标单位9 | 广东星凤建设有限公司 | 21.99 | 8 | 59.59 | 89.58 |
8 | 投标单位2 | 广东茂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83 | 4 | 59.63 | 85.46 |
9 | 投标单位4 | 广东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16 | 4 | 59.8 | 85.96 |
10 | 投标单位10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54 | 8 | 59.86 | 89.40 |
11 | 投标单位1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35 | 8 | 59.84 | 93.19 |
12 | 投标单位14 | 广东晁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03 | 10 | 59.7 | 97.73 |
13 | 投标单位13 | 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85 | 6 | 59.61 | 87.46 |
14 | 投标单位11 | 广东富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98 | 0 | 59.95 | 80.93 |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2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
3 |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5 | 广东鸿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6 | 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7 | 广东星凤建设有限公司 |
|
8 | 广东茂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9 | 广东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0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12 | 广东晁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3 | 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4 | 广东富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晁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