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 规模: 五通一平:场地平整总面积约216667平方米,其中场地清表194505.39平方米,鱼塘清淤面积21801.9平方米,填土方1183238.47立方米,地块周边排水明沟2850米
  • 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6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6 17: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1422-04-01-119762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监理

标段 (包)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监理

公示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3月04日 9时00分

评标情况

评标结果如下:

投标单位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0.00

35.60

9.91

85.51

1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4.00

31.00

9.95

74.95

5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9.00

28.80

9.85

77.65

2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5.00

32.40

9.73

77.13

3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4.00

31.20

9.83

75.03

4

第一中标候 /中标候选人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 2.00 %;投标总报价: 951652 .00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交货 )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

人姓名

资质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 4400969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 E144003865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 2.29 %;投标总报价: 948836.00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交货 )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

人姓名

叶海金

资质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 4402093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 E144008365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 0.65 %;投标总报价: 964762.00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交货 )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

人姓名

赵德成

资质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 4403627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证书编号: E144003953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埔县青梅路 13号

异议受理

部门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5523386

招标投标

监督 部门

大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5539230

联系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虎山路 246号建设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6 03 06 17: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6 03 10 00:00

法律法规规定 和招标文件规 定公示的其他 内容

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名称: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期: 2026年03月06日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合成生物监理).pdf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zip 开评标过程资料.zip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zip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