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5-01-09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成交公示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4-0393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441802-2024-03936

二、项目名称: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宏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1411房(住改商) 1,9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服务类(广东宏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志鸿 李志红 汤传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2.2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乐排河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宏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00 32.00 9.59 73.59 1 1
清远市江粤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4.33 21.00 8.91 44.24 2 2
清远市江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67 11.00 7.99 38.66 3 3
广东长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33 7.00 10.00 37.33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府前路11号

联系方式: 0763-3202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4层06号

联系方式: 0763-3322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 0763-3322030

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宏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宏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