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清表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 项目名称: 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清表工程
- 规模: 其他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1.中选机构须能及时响应
- 范围: 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需征收上围村约45.84亩用地,现准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清表工作,对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进行拆除并弃运地上构建筑物、杂物、乔木、杂草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5203MB2D665152602261291
采购项目名称: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清表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需征收上围村约45.84亩用地,现准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清表工作,对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进行拆除并弃运地上构建筑物、杂物、乔木、杂草等工作。为稳妥顺利推进项目清表工作,拟聘请一家招标代理单位,完成采购人要求,对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用地征地清表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19926726940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其他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1.中选机构须能及时响应。中选机构在签订合同后,需在1天内联系采购单位洽谈本次服务细节,并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支撑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健全,咨询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备。 3.中选机构在服务期间,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需及时响应,中选机构要根据项目需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4.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接触。 5.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7.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须安排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或项目相关资料”。 8.合同的变更、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服务时限说明: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服务期限:本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且将招标过程资料汇编移交给委托人完毕为止。
服务金额:¥7,200元 至 ¥5,800元
金额说明:1.公开选取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2.报价方式:报总价。(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7200元,最低限价为5800元,项目金额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3.计价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中选机构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2-2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