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 规模: 平方米(8,117.52平方米)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无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2,435.2元至¥1,948.16元 金额说明:按照《国家计算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地评估服务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请示》(饶自然资(2021)77号)的规定进行土地估价收费,用地面积约12.176亩,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他性质用地土地评估服务费:面积≤30亩的200元/亩,该宗土地的采购评估费用暂定价为12.176亩*200元=2435.2元,并作为最高控制价
- 范围: 根据自然资源局要求,按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对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5122MB2C960352602261075
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根据自然资源局要求,按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对饶平县新丰镇三中村石壁下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768-7807336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平方米(8,117.52平方米)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无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2,435.2元 至 ¥1,948.16元
金额说明:按照《国家计算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地评估服务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请示》(饶自然资【2021】77号)的规定进行土地估价收费,用地面积约12.176亩,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他性质用地土地评估服务费: 面积≤30亩的200元/亩,该宗土地的采购评估费用暂定价为12.176亩*200元=2435.2元,并作为最高控制价。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2-28 1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