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兴湾路桥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兴湾路桥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 规模: 投资额(¥111,163,2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暂定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服务金额:¥47,964.1元 金额说明:1、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水利行业 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结算金额的50%;项目完成验收且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成功在水利行业 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委托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 范围: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1、服务单位需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程以及发包人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取得水行业 主管部门对本项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20001183148976152603030388
采购项目名称: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兴湾路桥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 1、服务单位需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程以及发包人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取得水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服务单位需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并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报备。 3、根据本项目土方量,本次服务需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形式暂定为报告表,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760-88586050
投资审批项目: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2210-442000-04-01-531143
项目规模:投资额(¥111,163,2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暂定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服务金额:¥47,964.1元
金额说明:1、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结算金额的50%;项目完成验收且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成功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委托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2、甲方(委托人)财政部门审核时间不算入约定的支付时间内,委托人将相应的请款材料提交给财政部门即视为符合约定的支付时间。乙方收取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0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