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7
吴堡县
29.89万
项目编号:YLJKZC-榆林市-2025-43 项目名称:2025年岔上镇大枣湾村红白理事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943.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岔上镇大枣湾村红白理事会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943.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943.2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
2025-11-03
榆林市
35万
项目编号:YLJKZC-榆林市-2025-45(二次) 项目名称:应急视音频设备和信号监测报警系统建设项目货物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应急视音频设备和信号监测报警系统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025-11-03
榆林市
40万
项目编号:YLJKZC-榆林市-2025-41 项目名称: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框架合作服务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框架合作服务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
2025-10-28
陕西省
规模: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白城则村统万城景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00㎡,建筑面积约:2680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统万城白城酒店改造装修项目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统万城白城酒店改造装修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
2025-10-28
陕西省
规模:该工程位于佳县境内,主要内容: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等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佳县轻工业供销公司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佳县轻工业供销公司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申请人(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2025-10-15
陕西省
5813.62万
2.1建设地点:榆林市佳县境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楼闫路、峪乌路、四中路、通泥路、朱武路、刘家洼叉口至刘家洼、张西畔至任家畔、张家坡至上何家湾、刘石路至页梁、刘双沟至黄家梁10条道路,进行功能性+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同时完善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等附属设施
2025-10-11
陕西省
规模:为响应国家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提升公司电商板块运营能力并构建基础业务体系,现拟采购专业电商直播运营服务单位开展电商直播项目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专业电商直播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专业电商直播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025-08-27
榆林市
规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传媒中心建设榆林市国际传播中心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传媒中心建设榆林市国际传播中心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025-08-11
榆林市
规模:为推进媒体融合,实现媒体资源统一调度,合理分配及资源共享,本项目以数据为驱动,技术为手段,构建以新媒体矩阵为主的大数据云平台,最终实现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外部品牌影响力的大幅提升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传媒中心融媒体中心数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传媒中心融媒体中心数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025-08-05
陕西省
规模:榆横精细化工园公共管廊一期兰石化段2025年维保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横精细化工园公共管廊一期兰石化段2025年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横精细化工园公共管廊一期兰石化段2025年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