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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财政局 招投标信息

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

2025-05-22 贵阳市 315.36万

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

2025-04-30 贵州省 315.36万

国企改革咨询服务机构

2025-03-26 贵州省 160万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机构

2025-02-25 贵州省 160万

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清镇市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2024-06-20 清镇市 183.5万
止(其中,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成果报告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采购人对成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的,成交供应商须5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至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供应商拟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