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4
咸宁市
160万
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6-01-04
咸宁市
81万
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5-12-26
咸宁市
250万
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5-12-16
咸宁市
86万
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