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业主

地址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景新路20号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景新路20号
玉溪市江川区宁海街道景新路20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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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何有芬
张老师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9 预算金额:109.54万

12.5943公顷。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内容

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上营和水箐小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5-04-01 预算金额:560万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上营小组片区和水箐小组片区,隐患点为上营小组片区隐患点编号H1

560万元;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5.1上营小组片区:H1滑坡治理工程采用抗滑桩+完善坡前支挡,辅以截排水措施;BW1不稳定斜坡坡前设置挡土墙+坡面锚固工程,辅以截排水措施;BW2不稳定斜坡坡前临空面布置挡土墙;2.5.2水箐小组片区:H1滑坡治理工程采用抗滑桩;BW1、BW2、BW3不稳定斜坡采取挡土墙+锚固工程;全区完善截排水措施。2.6质量要求(规范标准):2.6.1勘察质量标准:以施工图设计勘查深度,按照《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要求,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2.6.2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在勘查基础上,按照《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管理规程(试行)》、《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管理规程(试行)》等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成果合并成册统一提交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并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提供设计施工信息化服务及协调工作。所提交成果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各个阶段通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2.6.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2.7工期要求:总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2.8招标范围:2.8.1工程勘查设计部分要求:包括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所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2.8.2施工部分要求: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2.8.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施工之前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2.1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甲级资质。3.2.2施工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3.3.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工环、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及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工作承诺);3.3.3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3.3.4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地质、水工环或岩土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联合体单位由施工单位提供)。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资料,如无财务资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6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其他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9 预算金额:109.54万

12.5943公顷。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内容

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上营和水箐小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5-04-01 预算金额:560万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上营小组片区和水箐小组片区,隐患点为上营小组片区隐患点编号H1

560万元;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5.1上营小组片区:H1滑坡治理工程采用抗滑桩+完善坡前支挡,辅以截排水措施;BW1不稳定斜坡坡前设置挡土墙+坡面锚固工程,辅以截排水措施;BW2不稳定斜坡坡前临空面布置挡土墙;2.5.2水箐小组片区:H1滑坡治理工程采用抗滑桩;BW1、BW2、BW3不稳定斜坡采取挡土墙+锚固工程;全区完善截排水措施。2.6质量要求(规范标准):2.6.1勘察质量标准:以施工图设计勘查深度,按照《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要求,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2.6.2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在勘查基础上,按照《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管理规程(试行)》、《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管理规程(试行)》等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成果合并成册统一提交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并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提供设计施工信息化服务及协调工作。所提交成果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各个阶段通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2.6.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2.7工期要求:总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2.8招标范围:2.8.1工程勘查设计部分要求:包括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所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2.8.2施工部分要求: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2.8.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施工之前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2.1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甲级资质。3.2.2施工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3.3.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工环、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及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工作承诺);3.3.3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3.3.4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地质、水工环或岩土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联合体单位由施工单位提供)。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资料,如无财务资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6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其他

最近参与项目的采购信息

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川区星云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的

发布时间:2025-06-25 项目编号:YXZC2025-G3-00374-YXWT-0009

项目编号:YXZC2025-G3-00374-YXWT-0009 项目名称:江川区星云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95 最高限价(万元):295 采购需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最终的成果文件资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近参与的预告信息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9 预算金额:109.54万

12.5943公顷。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内容

最近参与招投标信息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9 预算金额:109.54万

12.5943公顷。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喜乐庄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内容

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上营和水箐小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5-04-01 预算金额:560万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上营小组片区和水箐小组片区,隐患点为上营小组片区隐患点编号H1

560万元;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5.1上营小组片区:H1滑坡治理工程采用抗滑桩+完善坡前支挡,辅以截排水措施;BW1不稳定斜坡坡前设置挡土墙+坡面锚固工程,辅以截排水措施;BW2不稳定斜坡坡前临空面布置挡土墙;2.5.2水箐小组片区:H1滑坡治理工程采用抗滑桩;BW1、BW2、BW3不稳定斜坡采取挡土墙+锚固工程;全区完善截排水措施。2.6质量要求(规范标准):2.6.1勘察质量标准:以施工图设计勘查深度,按照《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要求,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2.6.2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在勘查基础上,按照《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管理规程(试行)》、《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管理规程(试行)》等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成果合并成册统一提交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并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提供设计施工信息化服务及协调工作。所提交成果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各个阶段通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2.6.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2.7工期要求:总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2.8招标范围:2.8.1工程勘查设计部分要求:包括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所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2.8.2施工部分要求: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2.8.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施工之前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2.1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甲级资质。3.2.2施工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3.3.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工环、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及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工作承诺);3.3.3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3.3.4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地质、水工环或岩土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联合体单位由施工单位提供)。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资料,如无财务资料的可提供情况说明,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6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