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南理工南侧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2.1建设地点:江宁区汤山街道 2.2招标范围:市政道路、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箱涵、人行过街通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各专业设计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配电工程
室外管道敷设、高低压电缆敷设、电缆井、环网柜基础、高低压柜、变压器、计量表箱、充电桩、分支箱、桥架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道路及配套工程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监控、网络覆盖等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景观绿化总面积约140602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景观园建、绿化、景观照明等,具体施工内容
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汤泉路以北拆迁安置房项目E组团社区商业装修工程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审工作、施工招标答疑、施工阶段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结算的配合与指导。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不能反映相关专业的,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8.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南理工南侧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2.1建设地点:江宁区汤山街道 2.2招标范围:市政道路、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箱涵、人行过街通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各专业设计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配电工程
室外管道敷设、高低压电缆敷设、电缆井、环网柜基础、高低压柜、变压器、计量表箱、充电桩、分支箱、桥架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汤泉路以北拆迁安置房项目E组团社区商业装修工程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设计
南京汤山汤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审工作、施工招标答疑、施工阶段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结算的配合与指导。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不能反映相关专业的,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8.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