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流沙河污水干管
本工程位于英俊汇水区内,新建污水管线共计1个系统7条管线,分别为污水主线1条、污水支线6条,设计管径d500mm-d1500m,全长12.3km,终点接入拟建污水提升泵站,经提升后最终接入英俊污水处理厂;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6最高投标限价:69,555,174.00元(含暂列金5540000.00元);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排水通过CCTV影像检测的合格工程标准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流沙河污水干管监理
本工程位于英俊汇水区内,新建污水管线共计1个系统7条管线,分别为污水主线1条、污水支线6条,设计管径d500mm-d1500m,全长12.3km,终点接入拟建污水提升泵站,经提升后最终接入英俊污水处理厂;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5招标控制价:48.0122万元;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用户自理部分施工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24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280.17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四路北侧,甲三西路南侧,乙二街西侧,乙一街东侧; 2.6最高投标限价:9,770,999.00元;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用户自理部分监理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流沙河污水干管
本工程位于英俊汇水区内,新建污水管线共计1个系统7条管线,分别为污水主线1条、污水支线6条,设计管径d500mm-d1500m,全长12.3km,终点接入拟建污水提升泵站,经提升后最终接入英俊污水处理厂;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6最高投标限价:69,555,174.00元(含暂列金5540000.00元);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排水通过CCTV影像检测的合格工程标准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流沙河污水干管监理
本工程位于英俊汇水区内,新建污水管线共计1个系统7条管线,分别为污水主线1条、污水支线6条,设计管径d500mm-d1500m,全长12.3km,终点接入拟建污水提升泵站,经提升后最终接入英俊污水处理厂;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5招标控制价:48.0122万元;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用户自理部分施工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24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280.17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四路北侧,甲三西路南侧,乙二街西侧,乙一街东侧; 2.6最高投标限价:9,770,999.00元;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用户自理部分监理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